新会员注册 → 会员登陆 → 会员中心 → 帮助说明

企业训练网
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电力1)

  • 所属栏目:建设工程合同
  • 下载要求
  • 文件大小:227.00 KB
  • 上传时间:2009年07月24日
  • 下载服务器logo
  • 关键词建设工程合同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电力1)内容简介
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电力1)目录:
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
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
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
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
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
第六章 材料设备供应
第七章 设计变更
第八章 竣工与结算
第九章 争议、违约和索赔
第十章 其它

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电力1)内容简介:
第一条 词语涵义
  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》文本,由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条件》)和《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》(以下简称《协议条款》),组成,其用词用语除《协议条款》另有约定外,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:
  一、发包方(简称甲方)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。
  二、甲方驻工地代表(简称甲方代表):甲方在《协议条款》中指定的代表。
  三、承包方(简称乙方)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的、具有《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。
  四、乙方驻工地代表(简称乙方代表):乙方在《协议条款》中指定的代表人。
  五、社会监理:受甲方委托、具备《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。
  六、总监理工程师: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。
  七、设计单位:甲方委托的具备《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》规定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。
  八、工程造价管理部门:国务院各有关部门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。
  九、工程质量监督部门:电力工业部、电业管理局、省(直辖市、自治区)电力局或其根据《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》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。
  十、工程:《协议条款》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。
  十一、合同价款:以现行的定额、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,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,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额。
  十二、经济支出:在施工中发出,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。
 

下载后阅读完整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(电力1)”内容